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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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项目的通知(3月10日截止)

编辑: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1-14 点击:


各学院、附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主要改革措施

1.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2.交叉科学部新增科学工具领域(T05)受理代码,在交叉科学部受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类)中为科学工具领域单设赛道,培养造就一批具备先进科学工具研制能力的专业人才。此外,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完善对科学工具研制的资助渠道。

3.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和"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人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人;对于以上联合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人统计范围。

4.重点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5.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6.面上、青C项目为切入点,重塑申请书结构框架,推动申请书“瘦身提质”。在申请书“填报说明”处增加: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撰写申请书,是学术思维与表达能力的体现面上项目申请书正文原则上控制在30页以内,鼓励简洁表达。

二、项目申请类型

1.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请资格

1.我校及附属单位聘用人员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在2026年3月20日(含)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可以依托我校申请各类项目。

2)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全在岗用人员(在2026年3月20日(含)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必须有2名同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可依托我校申请部分项目。同行专家推荐信模板从申报系统中下载)需要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3)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可依托我校申报,在申请书中应如实填写聘用信息,且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需上传人事处聘任协议

4)非我校全职聘用人员,依托我校申报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我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的工作时间,需上传人事处聘任协议

(5)人事关系在青岛滨海学院在站博士后,可依托我校申请面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部分其他项目(见指南要求)。

(6)我校在职攻读博士人员需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亲笔签名的同意函,导师同意函模板从申报系统中下载)需要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可依托我校申请面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2.外单位人员

1)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在保证申报书质量的前提下,与我校签订协议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依托常我校申请面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提供材料见附件9)

同行专家推荐信外单位人员依托青岛滨海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协议项目依托学院及校内责任人承诺函

2)非我校聘用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项目。

3)非我校工作人员(在2026年3月20日(含)前不能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且未按照“2.外单位人员”第(1)条”办理手续的,不得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牵头申请和参与申请基金项目。

四、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申请开户,或填写附件6,联系科研处开通。外单位调入的老师,如在原单位有申报账号,只需登录系统后将单位改为“青岛滨海学院”即可,不能重复开通。校内党政部门申请人,应按照“学科归队”的原则到相关二级单位进行申报。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学校将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8.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3.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预算说明书、申报书正文、参与人模板等,所有模板以申报系统中提供的为准。

五、二级单位事项

二级单位不得擅自给非青岛滨海学院人员开通账号,需按照外单位人员要求办理完手续方可开通账号。

二级单位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有层次地申请各类基金项目;要认真分析以往未获资助基金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指导申报工作;要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或校内外专家对申请基金项目进行初评,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

六、时间安排(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执行)

1. 1月15日:申报人2026年1月15日后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以基金委公布时间为准)。

2. 1月30日前或3月6日

需开据医学伦理证明、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的,持伦理证明(附件3)、生物安全保证承诺书(附件4)到科研处206室盖章,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需开具实验动物伦理证明的,填写《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表(项目申报用)中文版》(附件11)提交医学实验实训中心岳启安老师组织审核签字,同时填写《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证明(项目申报用)中文版》(附件12),持以上2表到科研处办理。

3. 3月6日:有经费外拨的,请提交《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附件1),《合作单位经费预算及预算说明》(附件2);外单位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基金项目的,请提交《同行专家推荐信》《外单位人员依托青岛滨海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协议》《项目依托学院及校内责任人承诺函》(附件9)。由二级学院提交科研处。

4. 3月10日:14:00系统准时关闭,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须在此时间之前完成资格审查及网上形式审查,并在网上提交。

5. 3月10日-13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有问题的3月15日前修改完毕,并完成网上提交。为避免网络拥堵,各二级单位、各申报人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6. 3月16日:各申报人将相关纸质材料报所在二级单位留存。

提交材料:每人一个文件袋,文件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文件袋内包括以下材料:(1)《申请书》最后签字盖章页纸质版1份(合作单位可先不盖章,但确保立项后能够盖章);(2)除成果之外,须系统上传的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伦理批件等原件1份;(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7);(4)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附件8,双面打印)。

七、其他

1.有与其他依托单位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请填写《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于3月10日之前,持该承诺书及项目申报书联系科研处,由科研处协助在申报书合作单位处加盖学校公章。

2.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3.《指南》已于2026年1月14日发行,申报人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询。

4.国家自然基金管理系统二级单位负责人:

机电工程学院:吕贺

建筑工程学院:李红梅

信息工程学院:付美艳

医学院:张艳

护理学院:李娜

商学院:于艺

文理基础学院:王坤

酒店管理学院:段文佳

财经学院:李俊倩

继续教育学院:龙珍

附属医院:高婷婷

如更换系统负责人,请与科研处联系。

八、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s://cgzh.nsfc.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

内线:8199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附件1: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二方).doc

 附件1: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三方).doc

 附件2:合作单位经费预算及预算说明.doc

 附件3:青岛滨海学院医学伦理证明(一式2份).doc

 附件4:青岛滨海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doc

 附件5: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附件6.国自然添加人员Excel模板.xls

 附件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8:青岛滨海学院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9:关于依托青岛滨海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协议及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10.申请规定.pdf

 附件11: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表(项目申报用)中文版.doc

 附件12: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证明(项目申报用)中文版.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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